1、累计建设城市主干道25公里以上。
2、累计修建城市次干道以上道路面积约155万平方米。
3、累计修建城市广场硬质铺装面积约10万平方米。
4、累计铺设地下(排水管)管线约28公里。
5、修建8万吨/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3项。
6、修建10万吨/日以上排水泵站2座。
7、修建50吨/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项。
8、单项合同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项目3项。
1、累计建设城市主干道25公里以上。
2、累计修建城市次干道以上道路面积约155万平方米。
3、累计修建城市广场硬质铺装面积约10万平方米。
4、累计铺设地下(排水管)管线约28公里。
5、修建8万吨/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3项。
6、修建10万吨/日以上排水泵站2座。
7、修建50吨/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项。
8、单项合同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项目3项。